互联网大佬互相封杀有违开放原则
发表时间:2020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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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8日,京东要求商家停止使用申通快递一事引发关注。而京东方面毫不掩饰其动因,声称“双方续约进展出现停滞的一大原因是京东物流未能接入阿里平台”。
阿里集团是申通快递的控股股东,这其中的市场逻辑是:东家为阿里集团的申通快递接入京东电商平台,实质上是京东集团为阿里集团让出了市场空间,根据对等的原则,京东物流也应进入阿里电商平台,可是阿里拒绝了京东的要求,于是,京东迁怒于申通,在双方合同期满之时暂停继续合作。
这几年互联网市场封杀的“板斧”很忙。在移动互联网入口之争硝烟弥漫的今天,曾经在BATJ(百度、阿里、腾讯和京东)四巨头之间悄然发生的摩擦正逐渐演变为更加直接的对抗和冲突,以邻为壑,相互封杀。互联网“四大家族”的博弈早已开始,接下来还会利用各自的优势来限制对方,以保护自己的领地不受侵犯。
互联网巨头相互封杀的事屡见不鲜。互联网时代企业间的封杀,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。从微软当年那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司开始,苹果等巨头都相继卷入了封杀或垄断的漩涡中。
这些自我封闭、互不兼容的做法,既有垄断之嫌,也与互联网信息共享的理念相悖。互联网的属性是开放,本质是共享和兼容,倘若以构建生态链为幌子,相互排斥,互挖墙角,互联网世界岂不是乱了套?
眼下,互联网“四大家族”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地站在自身发展角度进行策略选择,囿于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,不再把自己当成开放网络的一部分,缺少社会责任,不愿意为整个行业营造开放竞争的环境,而是把自己当成一个笼子,总是希望把用户时刻“锁”在自己所提供的服务的笼子中。这表明中国互联网生态还不够成熟,还带着传统商业竞争的诸多毛病,甚至有强买强卖、封锁对方的“流氓”习性。
在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,无论国外还是国内,国外如谷歌,国内如BATJ,都从来不曾有哪一家互联网公司真正形成过绝对的垄断。都是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在这样的情形下,竞争的结果是持续创新和变革,是互利共赢,而不是动辄靠关闭通道这样的低级手段来反制竞争对手。
有的互联网巨头心胸狭窄,切断了互联网的“互通性”,企图霸占用户所有的信息和数据,他们一边贪婪地打造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平台,一边也在动摇互联网大厦的基石。 从长期看来,这是对互联网行业发展设置屏障,搞诸侯割据,将自由畅通的互联网搞得支离破碎,关卡林立。也会让寡头公司陷入自我封闭的局面,画地为牢,难成大器,一旦出现具有颠覆性创新的竞争对手,“一剑封喉”,就可能急速衰败。
眼下,互联网行业中大部分细分行业垄断特性明显,一般一个细分行业一家公司就可以满足全部市场需求。第二名往往面临淘汰的命运,这就决定所有参与者必须争第一,而且是头破血流地竞争。饿虎扑食的勇气固然可佳,但互联网市场是一个入口资源市场,相互入口兼容,发挥各家的优势,增强差异化竞争。这其中,企业的气量很重要。
互联网穿越时空界限,互联网企业更应具有宽阔的胸怀。多一点包容,留一点通道,竞合才是互联网企业根本之策。所有的开放合作都是基于商业利益而非道德体系所建立的契约,封闭只能带来落寞。互联网企业务实而客观地看清这一点,小家小为,大气大成,克服小家子气,以广阔的胸怀投身互联网市场,才能对整个互联网产业链条有裨益,才能成就一番大业。